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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严格落实计生责任追究制
2007-7-11 08:19:11
太湖县今年以来,严格实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努力扭转计生工作的被动局面。 该县计生考核不理想,被列为三类县管理。县委、县政府为促使计生局面好转,从年初开始,层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县计生委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县委、县政府对计生委班子成员分别处以500元经济处罚;对县重点管理乡镇汤泉乡、大石乡、刘畈乡各处8000元经济处罚,这些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各受到500元经济处罚,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计生办其他工作人员也都受到了300元的经济处罚,其中位置偏远、经济落后的汤泉乡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则不予调动。乡镇也严格效法,坚持计生责任追究。江塘乡抓计生不力的毕岭村村委会主任被依法罢免职务。同时,今年到6月中旬,全县还否决各类评先评优资格76人次,兑现经济责任处罚17.8万元。 严格的责任追究,促进了计生的开展。 (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伍先翔 ) 责任编辑:凌洁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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