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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拨5600万复垦水毁耕地
2007-8-29 15:09:10
近日,我省拨付5600万元专项资金用水毁耕地复垦、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夏,我省淮北、皖南等地普降历史上罕见的暴雨。皖南山区、大别山区、沿淮地区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多起地质灾害,致使沿河许多村镇被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河堤、田埂被冲毁,大片农田被淹,田间生产道路损坏,农民无法耕作,特别是部分耕地如果不及时复垦将报废。同样,地质灾害造成很多农房倒塌,灾害点不及时治理,还可能再次出现危险。 因此,我省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拿出5000万元,用于安排水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补助数额根据受灾程度轻重决定,受灾程度由专家论证,不够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首批950万元用于水毁耕地的复垦资金已下达到蚌埠市、池州市贵池区、黄山市黄山区、青阳县、东至县、石台县、固镇县、泾县8个市、县(区)。同时,33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已下达到淮南市、池州贵池区、黄山市黄山区、青阳县、石台县、旌德县、泾县、凤台县、霍山县、金寨县、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会11个市、县(区)。目前,第二批水毁耕地补助资金刚拨付到亳州市谯城区、阜南县、泗县、寿县、金寨县、桐城市、太湖县、歙县、绩溪县、旌德县、天长市、霍邱县、岳西县、凤台县,下拨资金1685万元。剩余的2400万元补助资金将继续用于水毁耕地复垦工程。受灾县政府可直接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申报项目要求编报水毁耕地复垦方案和投资预算,以确保资金能够全部用于水毁耕地复垦。项目完成后,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验收。 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夏处长告诉记者,省财政拨付用于地质灾害资金共600万元,已下拨了330万元,还有270万元用于以后可能出现的二次受灾应急资金。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安置房建设、人员转移、应急治理等费用。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区),用于应急处理的直接拨付到乡镇,用于农民安置的资金“打”到农民的个人账户上。农民安置房建设要结合新农村村庄规划,并要避免容易发生灾害的地方。 (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作者:王明存 ) 责任编辑:凌洁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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