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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农村教职工将建立住房公积金
2007-8-5 08:35:00
今年9月底前,全市32900多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彻底打破公积金制度建立城乡有别的不合理现象,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教职工生活环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近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经市政府第48次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巢政办[2007]34号)。根据该《意见》,9月底前全市32900多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将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要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单位补贴的公积金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教育部门作为主管单位,要主动协调、做好服务。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好单位开户登记和职工个人账户建立等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农村中小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 另外,市政府还要求,今年8月15日前,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供给关系,核定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人员和单位补贴部分的资金;9月底前,全市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要建立完毕。 ( 来源:巢湖日报都市晨刊 ) 责任编辑:于梅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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