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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主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面向城乡居民
2007-8-1 08:46:30
2007年7月31日下午2时30分,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立国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构筑农村贫困居民生活保障网”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李副部长,这个问题为啥不是由劳动保障部来谈呢?就业与福利,在城市与农村是两个部门管,对城乡统筹或一体化发展有利吗? [李立国]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保障和慈善事业相衔接所构成的。在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中,社会保险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管,当然,它们的职能还有就业促进、技能人才管理等方面。民政部是在社会保障体系构成要素中后面这几个职能的承担,民政部同时还要承担军队的优抚保障工作、行政区划、民间组织等专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正是由于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所以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才由各级民政部门来组织进行。 刚才所提到的就业与福利,城乡分工不同,我可以介绍一下职能分布情况。无论是城市的就业工作,还是农民工进城就业,以及农民的就业培训,主要都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承担,也由各级扶贫开发管理机构承担,并不是城乡分割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无论城乡,都是由民政部门主管。所以城市的低保制度、农村的低保制度这都是由民政部门来组织实施。 就业与福利的部门分工中,并不是城乡分割的,所以就民政部门主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工作而言,是面向城乡居民的,是城乡统筹考虑的,只不过由于城乡情况不同,在适用的政策和标准上有区别。 (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责任编辑:方格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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