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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居民享有低保的权益被侵犯可通过多种渠道投诉
2007-8-1 08:41:31
2007年7月31日下午2时30分,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立国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构筑农村贫困居民生活保障网”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有网友问,如果有人侵犯了农民本应享有的利益,农民兄弟向谁反映才能保护自己? [李立国]如果农村贫困居民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益没有实现或者说被侵犯了,是可以投诉的,既可以按照主管部门的层级来逐级投诉,也可以向提供公共服务的基层政府部门来投诉,还可以向社会媒体、社会公众来反映,这些不仅是投诉和反映的渠道,也是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渠道。我们就是要通过这些渠道来保证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享有这个权益,使其不受侵犯。 (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责任编辑:方格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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