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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周集镇南街村:儿子外出打工 老子代当文书
2007-10-31 09:22:10
图为井北、新建村民组共有的大塘 近日,霍邱县周集镇南街村部分村民向本报投诉:南街村委会文书没有经过民主选举,是“接儿子班”上任的;另外,村文书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擅自决定发包大塘,村民非常不满。 10月25日,本报记者实地调查。 南街村唐素才、杨术宝、李绍文等村民说,2002年,李绍山通过村民民主投票,当选为南街村村委会文书。没多久,李绍山外出打工,其父亲李立业既没有经过选举程序,也没有通过镇里考核,更没有得到镇里正式下文,莫名其妙地接儿子的班,继任村文书一职至今。在任职期间,2004年5月,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李立业和新建村民组组长一起,擅自决定将南街村井北、新建两个村民组共有的大塘发包出去,发包的费用、用途等情况也从未公开过,村民对此意见很大,多次向村、镇投诉反映。 村民们介绍,南街村井北、新建两个村民组人均可耕地仅有0.2亩,两村民组共有一口大塘,位于四里大塘与冯周支渠中间,面积约50余亩。2004年5月,南街村文书(同时也是井北村民组组长)李立业和新建村民组组长,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私自将大塘发包给村民张某养鱼。张某承包大塘后,又推塘坝、建庄台,破坏了几十亩耕地。村民们认为,李立业接儿子的班任村文书本来就不符合程序,擅自发包合同更令村民不可接受。村民们多次向村、镇投诉,要求停止李立业的村文书工作,终止这份大塘承包合同,将大塘交还给两个村民组。 当日下午,记者找到南街村村委会主任欧学礼。欧主任介绍,李立业“接儿子班”代理村文书一职是事实,现在李立业还实际履行村文书职能,掌管村委会公章,领取村干部津贴,参加镇里组织的村干部会议等;至于李立业发包大塘一事,欧主任表示这是井北、新建两个村民组内部事务,不是以村委会名义进行的发包,村里并不知情。 对“接儿子班”一事,李立业本人接受采访时也并不否认。他说,儿子李绍山2002年当选村文书,不久就外出打工,村文书事务就没有人管。因业务工作需要,原村支部书记推荐自己负责南街村文书业务,代理儿子任村文书一职,自己当时并不想干。他说,大塘是井北、新建两个村民组共有,发包行为也是两个村民组共同决定的,公开对外招标,张某以每年2500元的高价,取得了大塘10年的承包权,并签订承包合同。他解释说,两个村民组共有近400户村民,这点承包费分不过来,就全部用于加固塘坝、修河闸等村民组公益事业上去了,自己并没有从中得到半点“好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村文书是村委会成员,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依法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任命或撤换。 对于村民反映事项,周集镇政府有何态度?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接受采访时表示,镇党委、镇政府曾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并于8月18日形成了书面的调处意见。这份《调处意见》认定:南街大塘承包合同未经村“两委”同意,也未经过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的同意,建议终止承包合同,将大塘使用权交还井北、新建两村民组;由于近几年南街村未举行换届选举,镇党委也一直未正式下文,现责令南街村村“两委”辞退李立业村文书一职。 对于镇里的处理意见,村民们认为,调处意见虽然形成了,但是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镇里近几天还在通知李立业参加村干部会议,李实际上至今仍在担任村文书一职,掌管村里的公章。另外,这份无效的大塘承包合同并没有终止,大塘仍没有交还给村民组。 村民们盼望自身的权利能得到尊重,调处方案能尽早兑现。 (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作者:姜红 ) 责任编辑:凌洁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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