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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新农合全省领先
2008-7-18 07:32:04
今年以来,我市注重宣传发动,提高补偿标准,实施优惠政策,强化监督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状况良好,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市应参人数1256975人,实参人数1223817人,参合率97.36%,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新农合补偿累计受益已达54257人。 我市全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印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单张40万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 今年4月底,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筹资工作全面完成。并提高补偿标准,三区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30元提高到100元。市农合办根据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农合补偿标准,包括住院补偿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医院)、县(市、区)外协议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10、15、15个百分点;保底补偿比例由20%提高到30%等。 优惠政策的落实,是广大参合农民最为关心的事情。市农合办组织医疗专家积极开展了2008年慢性病鉴定工作。凡患有高血压(Ⅱ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等16种慢性疾病的参合农民,经专家鉴定后对符合慢性病条件的,发放《慢性病就诊证》。参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报账点获得40%的补偿,半年结报一次,全年最高限额2000元。我市对于乡镇卫生院不能诊疗救治的疑难、重症病人,可及时转向上级医院或外地医院。在当地上级定点医院就诊的,出院时可及时在院报销;在外地医院就诊的,出院后到市农合办及时给予报销等。 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使用和参合农民受益,我市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运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抽查分析医疗质量和医药费用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对全市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5次大规模的监督、检查、回访。并进村入户随访了250余户农民,重点回访部分民营医院及镇级卫生院的新农合出院病人,询问在新农合定点医院出院报销是否及时;定点医院给其补偿金额是否与上报市农合办的补偿金额相符,并听取群众关于新农合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5家定点医院取消新农合定点服务资格,并通报批评。为了防止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市农合办对市辖三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08年以来的人均住院费用进行了统计核算,通报了费用增长较高的9家医院,要求限期整改,于9月底之前实现市卫生局提出的“两个零增长”目标,凡未实现的将取消新农合定点服务资格。同时市农合区还制定了《淮北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督查管理规定》,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 ( 来源:淮北市农委 ) 责任编辑:方格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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