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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蚕遗传资源明年起不能随意乱用
2008-8-27 15:01:27
明年起,蚕遗传资源保育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处理受保护的蚕遗传资源,并造成资源损失的,将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省人大常委会昨天宣布,新修订的《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将于明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条例》规定,各级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蚕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等相关工作。蚕遗传资源保育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蚕遗传资源,违反规定并造成资源损失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同时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蚕种生产的生态环境保护,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划定蚕种生产保护区,并不得排放对蚕种生产有危害的氟、硫等污染物。 ( 来源:安徽市场报 作者:刘彪 晓风 ) 责任编辑:方格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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