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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教育局将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复查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11月10日至11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校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对照有关标准,排查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校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自己能整改的要立即动手整改;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请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为复查整治阶段。县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复查和复核,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并对全县现有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资质、安全状况开展一次摸底普查。各级各类学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12月1日至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我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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